沒申請就不算加班?從法院判決看雇主常犯的加班費給付誤區
【沒申請就不算加班?從法院判決看雇主常犯的加班費給付誤區】
📌「未填加班單」不能作為拒付加班費的唯一理由許多企業會在內部規章中規定「未事先申請加班單者不予計算加班費」,以此作為控管人事成本的手段。然而,根據勞動基準法規範與司法實務判決,勞工只要有延長工時之事實,且雇主知悉或客觀上可得而知卻未即時阻止,即應依法給付加班費。企業若僅憑 「未填加班單」逕行扣薪或拒給薪,在勞檢或訴訟中極易敗訴。
📌出勤紀錄與管理制度的合規關鍵雇主依法負有備置且精確記載勞工出勤紀錄之義務。若員工打卡紀錄顯示超時工作,管理階層若認為無加班必要,應在第一時間進行離場關懷或離署要求;若任由員工繼續提供勞務,事後即不得否認加班事實。建議企業導入自動化差勤系統,建立加班異常預警機制,確保加班申請與出勤紀錄相符,才能有效降低勞資爭議風險。
資料來源:旺得富理財網、勞動部
🌐 智慧人資Aihrs → https://aihrs.net
#智慧人資aihrs #雲端人資 #HR系統 #排班 #打卡 #薪資 #差勤 #AI智慧管理 #人資自動化